《天津市旅游促进条例》9月1日起施行

来源:中工网 | 2022年07月29日 15:05
中工网 | 2022年07月29日 15:05
原标题:《天津市旅游促进条例》9月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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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工网讯 据天津工人报消息,日前,天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《天津市旅游促进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。《条例》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、推进全域旅游、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主题,明确规划与开发、培育与扶持、管理与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和措施,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。

  制定旅游促进条例,就是要以法治方式推进体制机制改革,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进一步丰富旅游产品有效供给,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,促进旅游业与其他产业创新融合发展,壮大旅游产业主体,使旅游业成为提振消费的主力产业。

  为了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,《条例》明确了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和组织实施旅游发展规划、重点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的责任,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文化和旅游、发展改革、规划资源、生态环境等部门和有关区人民政府编制长城、大运河、绿色生态屏障区等重点旅游资源和重大旅游项目专项规划,加强对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。

  为了让天津特色的旅游资源活起来,《条例》规定“文化和旅游部门应当健全旅游资源管理和动态更新机制,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资源进行普查、评估,适时补充、更新相关信息,并向社会公开,推动旅游资源优化整合、开发利用和保护”。《条例》还规定“本市按照保护优先、强化传承的要求,推进长城、大运河等国家文化公园建设”“鼓励和支持利用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等红色旅游资源,开发红色旅游精品项目和路线,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和红色基因传承”。

  同时,为推动旅游+共享融合发展,《条例》还明确了鼓励和支持利用文化、生态、海洋、工业、商业、乡村等资源开发旅游项目和产品,为推动旅游业与其他产业共享融合发展营造有利法治环境。

  为了保证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,《条例》规定,“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开发旅游项目,应当保持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,维护资源的区域整体性、文化代表性和地域特殊性。对属于文物的旅游资源,应当依法加强保护,保障文物安全”“利用自然资源开发旅游项目,应当严格实施资源、生态保护措施,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,保障生态安全,依法制定生态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予以实施”。

  壮大产业主体是发展旅游业的根本。《条例》规定“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产业政策,推动旅游产业与其他产业互联互融,创新发展模式,培育全域旅游新业态”“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投资旅游业,支持旅游企业规模化、品牌化、网络化经营,引导中小旅游企业向专业、精品、特色、创新方向发展,形成各类旅游企业协调发展的格局”。

编辑:康雅婷 责任编辑:丁鹏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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